关于龙湖区企业产值增速奖励资金计划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龙湖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龙府办〔2020〕4号)及《关于印发龙湖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企业产值增速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汕龙工信〔2020〕11号)精神,现对符合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产值增速要求的申报企业拟奖励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8日至5月24日。 公示期间,对拟奖补企业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0754-88831050,传真:0754-88876051 地址:汕头市珠江路23号龙湖区政府珠江办公大楼611 龙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