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南澳县历史沿革

2019-10-31 23:01:27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民国元年(1912年),废道府,南澳改厅为县,南澳直隶广东巡按使。民国3年,设潮循道,云澳、青澳从福建省划归广东省,结束两省共管建制。民国9年,废潮循道,由省长直辖。嗣以旧潮州府属(大埔除外),设第五行政监察区,置专员。南澳属第五行政监察区。民国21年1月,设东区绥靖委员公署,南澳隶属。民国25年10月,国民政府撤东区绥靖委员公署,另设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南澳隶属。

  民国27年(1938年)6月,日军侵澳,南澳沦陷;民国29年,南澳受伪东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管辖。民国31年,南澳成立伪县政府,饶平县海山岛归南澳管辖,称第四区(后划归伪饶平县管辖)。民国32年,伪省政府改伪省长制,南澳隶属于伪省长。民国34年9月24日,南澳复原。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6年(1947年),南澳属广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民国38年4月,潮汕各县划为第七、第八两个行政区,南澳隶属广东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管辖。

  1950年2月23日南澳解放,6月1日成立南澳县人民政府,10月1日起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潮汕专员公署。同年12月,南澳设隆东、隆西、深澳、云澳4个乡行政委员会,下辖各村渔、农民协会。1951年6月21日,南澳县4个行政乡重新分为8个乡。

  1952年成立粤东行政公署,南澳属其辖区。同年6月南澳县撤销建制,改称为澄海县特区(因国务院没有批准,没有对外公布),全区成立7个行政乡,即隆东、隆西、东山、西山、云澳、深澳、青澳。翌年5月,南澳恢复县级建制,仍属粤东行政公署辖区,不设区,按原7个乡不变。1954年5月20日,南澳县设10乡1镇,即隆东、山顶、羊屿、西山、荖园、澳前、云澳、青澳、深澳、东山和后宅镇。1956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粤东行政区,设汕头专区,南澳属汕头专区辖区。1957年12月25日,10乡1镇合并为4乡1镇,即隆东、云澳、深澳、东山和后宅镇。

  1958年11月,撤销南澳县级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饶平县,称饶平县南澳人民公社(1959年3月20日国务院行文批准执行)。翌年11月13日恢复南澳县级建制,成立南澳县人民委员会,以原南澳县并入饶平县的行政区域为其区域(1960年9月30日国务院行文批准)。1960年3月,全县设4个管理区,为隆西、隆东、云澳、深澳。1961年3月19日,南澳县原1个人民公社调整为4个人民公社,即后宅、隆东、云澳、深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由原来25个调整为32个,生产队由原来的127个调整为153个。同年4月24日,成立南澳县盐业人民公社。至此,南澳县设后宅、隆东、云澳、深澳、盐业5个人民公社和黄花山国营林场,下辖40个生产大队,247个生产队。

  1965年初,后宅人民公社居民大队从后宅人民公社分出,组建后宅镇。1968年3月16日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汕头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同月,南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区域划分,设后宅、隆东、云澳人民公社(深澳人民公社并入云澳人民公社)和后宅镇,;盐业3个大队分别划入隆东、后宅人民公社。1975年11月22日,汕头市升为地级市,为省直辖市,南澳县仍隶属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1日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汕头地区行政公署,南澳属其管辖;同年12月恢复南澳县人民政府,属汕头地区行政公署。南澳县设后宅、隆东、云澳、深澳4个人民公社和后宅镇。1983年12月22日,汕头撤销地区建制,地域并入汕头市。南澳县属汕头市管辖。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