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治人,编号:汕尾1号、汕尾7号、汕尾8号、汕尾9号 、汕尾11号、汕尾12号、汕尾14号、汕尾15号、汕尾16号 、汕尾21号、汕尾22号、汕尾25号、汕尾38号、汕尾39号、汕尾41号、汕尾43号、汕尾45号、汕尾46号、汕尾51号、汕尾53号 汕尾57号、汕尾58号、汕尾60号、汕尾62号、汕尾64号、汕尾73号、汕尾79号属滞留超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受助人员,目前收治在我区政府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治疗。 现进行公告,如有其亲属和其他监护人信息或者其他线索,请及时来电、来信向局反映。 联系电话: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民政局:0660—3399372 通信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东海大厦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邮编:516600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