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重点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批前公示

2020-03-25 15:28:00 来源: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重点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草案于县政府网站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3日。

  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内。

  意见反馈方式(1)发送电子邮件到:642500359@qq.com;(2)书面意见可邮寄至: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建国土科。咨询电话:0660-6402529)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规划成果介绍

  一、规划范围

  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海紫公路两侧,主要为工业集中区域,规划面积为548.81公顷。

  二、发展定位

  生态科技新城核心功能区,海丰县高新产业核心承载区。

  三、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区范围内居住人口规模为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533.75公顷。

  四、规划结构

  规划采用“核心带动+组团发展”的空间增长模式,构建“一心两轴三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1)“一心”:指规划区中部以生态科技园核心区为基础构建综合服务核心。

  (2)“两轴”:依托海紫路打造纵向空间发展轴,以规划区中部东西向主干道为基础打造横向空间拓展轴。

  (3)“三组团”:指北部现代产业组团、西部传统产业组团、东部生活服务组团。

  五、编制单元划分

  本次规划区一共划分为3个规划发展单元,分别为:科技城发展单元代码为(代码为KJC)、城北发展单元(代码为HFCB)、教育园单元(代码为JYC)。

  六、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行政办公设施等类型,本次规划区考虑为整个生态科技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在规划区居住人口的基础上适当预留一定的增长空间。并结合四环路南部的居住区,集中配置公共服务中心。

  七、道路系统规划

  延续并完善现状路网结构,规划总体上形成“两纵三横”交通性骨架路网结构。

  两纵:指海紫大道作为联系中心城区与潮莞高速出入口,主要的交通性主干路。并作为贯穿规划区的主要功能引导轴带。以及规划区东部的城东路,作为规划区与中心城区联系的重要生活性主干路。

  三横:衔接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控规全覆盖,形成东西贯穿的外环路、四环路和北环路。作为规划区与县城其他功能组团联系的主干道路。

  八、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通过市政设施科学布局,采用新建、改建等手段,提升市政设施容量,用优化和完善市政管网建设,保障供应安全。

  九、综合防灾减灾

  规划消防站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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