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发改局召开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出租汽车运价制定听证会

2020-11-27 08:00:00 来源: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本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125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在该局5楼会议室召开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出租汽车运价制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社会组织、消费者和出租车经营者等代表作为听证参加人,对安达公司新能源出租车运价制定方案进行听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马学仲主持听证会。

  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出租汽车运价是20205月经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的临时运价,运价标准参照汕尾市区2014年调整的出租汽车运价,至今未正式制定。为规范新能源出租汽车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能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文件规定,经海丰县成本调查队对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测算,并衔接毗邻市县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县发改局拟订新能源出租汽车两个方案:

  方案一,起步价为7/2公里,2公里以上每公里运价2.4元,分4段计价,每行驶250米为0.6元。

  方案二,起步价为10/3公里,3公里以上每公里运价2.2元,分4段计价,每行驶250米为0.55元。

  上述二个方案,停歇费为4分钟内不收费,超过4分钟的,每分钟收费0.3元;回空费为单程超过15公里的,每公里运价加收30%;夜间23时至次日6时每公里运价加收20%;过桥路费按现行规定由乘客支付。

  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周丽华就听证方案作了陈述定价成本监审人李振文详细介绍了定价成本测算结论及相关情况。

  听证会现场,与会代表对运价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经过2个多小时的陈述,他们对定价方案表达了各自的看法,认为随着县城面积的逐步扩大、人口的增长和出行要求的提高,出租汽车交通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所以,及时制定新能源出租车运价,有利于汽车行业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群众,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投,还会加速整个出租汽车行业的能源和低碳转型,有利于我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会上,与会代表还提出了各自意见和建议,希望出租汽车经营方要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代表们经过讨论,一致赞成实施新能源出租车汽车运价方案一。

  马学仲表示,县发改局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后,通过县发改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按法定程序上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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