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新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剑云、孔少川、徐国秀、王昭良、邹志忠、陈雄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黄艺坤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市长钟曦提请的任职议案,决定任命邹有胜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许细桥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接受邹有胜同志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决定许细桥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 许新华为被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专项管理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