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020-04-09 10:43:07 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发稿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编号:〔2020〕010号   

  雄州街道下坪村委会村头村小组(Y483旁,原昆明园对面)位置六栋房屋违法当事人:

  经核查,你们未经批准,擅自在雄州街道下坪村委会村头村小组(Y483旁,原昆明园对面)位置建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现责令你们(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改正,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申请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你们自行承担。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6976826             

  地   址:南雄市雄州街道雄中路415号

  南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9日


  附件:雄州街道下坪村委会村头村小组Y483旁,原昆明园对面位置六栋房屋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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