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月12日对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测评,经过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会议报告工作、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会议评议发言、对被评单位工作进行民主测评等程序,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
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变更登记公示年度报告公示1年度报告公示2年度报告公示3设立登记公示注销登记公示 ...
29 日-30 日我县有一次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天气过程 ...
城常发[2020]11号 ...
城协字〔2020〕9号 ...
城协字〔2020〕8号 ...
城扶办联〔2020〕 9 号 ...
城扶办联〔202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