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多措并举规范扶贫资金管理

2020-12-24 00:00:00 来源:城步县新闻网 作者:杨智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城步客户端12月24日讯(通讯员 杨智红)今年来,为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规范扶贫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严格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计划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结合年度整合资金规模,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提取项目,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对不在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扶贫资金计划。

  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报账。项目计划下达后,资金统一从财政国库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资金在主管部门按程序和要求报账支付;由乡镇、村组织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乡镇,在乡镇办理报账支付。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按进度支付进度款,但进度款最多不能超过总工程款的80%,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按要求一次性报账支付。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在支付项目进度款和项目结算报账时,不得开具现金支票支付款项,项目结算报账时要求及时清结该项目所有预付进度款,领据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金额,并在摘要中注明预付款及当次领款金额。

  积极处理项目结余资金。对于项目取消退回及报账结余的资金,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不得自作主张调整处理,统一将资金退回财政国库特设专户。退回的结余资金从2020年开始不再重新纳入统筹整合,由扶贫、财政部门研究并报领导审定后,调整安排至已下达项目计划的有缺口资金的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项目资金台账。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要分年度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项目单位、计划文件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凭证号、资金报账拨付情况、资金结余情况等。

  明确报账资料要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账提供的资料包括:《城步县财政扶贫资金县级(预付)报账申请单》或《城步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部门(预付)报账申请单》、领据(承包方签字盖章、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预算及结算单(100万元以上的提供预算、结算评审报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单》、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项目施工前后对比照片等。产业发展项目报账提供的资料包括:《城步县财政扶贫资金县级(预付)报账申请单》或《城步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部门(预付)报账申请单》、领据(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以奖代补进行直接帮扶的产业项目提供到户资金花名册(户主签字、联系电话)及公示照片,通过委托帮扶或入股帮扶的需提供帮扶协议、帮扶对象、帮扶资金公示照片等。

  规范档案资料保存。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要对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公示等资料进行归档保管,原则上要求一个项目一本档案。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财务部门要对报账资料进行规范装订,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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