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委干〔2014〕15号 关于刘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局级以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研究同意: 刘智平同志任中共隆回县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站支部委员会书记; 免去李海娥同志中共隆回县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站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曹镠同志任中共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挂职) 付朝辉同志任中共隆回县石门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挂职); 免去刘跃龙同志中共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曾红日同志中共隆回县第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负责纪检工作)职务。 两名挂职的同志挂职期满离开隆回后,其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另行文。 中共隆回县委 责任编辑:lhxz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