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贫困人口烟叶产业奖补、新建湘密烤房项目调整方案》的通知

2020-09-14 00:00:00 来源:网站首页-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扶发〔202067


新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贫困人口烟叶产业奖补

新建湘密烤房项目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贫困人口烟叶产业奖补、新建湘密烤房项目调整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新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911

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烟叶产业奖补、新建湘密烤房项目

         

  为确保2020年我县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效,提高财政扶贫资金扶贫效益,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0〕7号)、《湖南省财政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201830号)、《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新发〔2020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烟叶产业精准扶贫的实际情况,现对新扶发202022号、202023号方案进行调整,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县的天然资源优势,对适应种植区8个产烟乡镇贫困户发展烟叶种植脱贫进行奖补扶持,6个种烟乡镇新发展缺烤房区域修建湘密烤房,提高烘烤水平,提升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效益,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效。                              

二、项目资金调整情况

原方案计划 980万元(烟叶产业奖补 50万元,修建湘密烤房 930万元),现所有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县烟叶办验收实际应支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938.6092万元,其中:烟叶产业奖补20.4571 万元,新建湘密烤房  918.1521万元。按原方案应调减资金 41.3905万元,其中:产业奖补调减29.5429万元,新建湘密烤房调减11.8479万元。净调减资金41.3908 万元,县烟叶办已将净调减资金按原渠道退回到县统筹办收付核算户。

三、项目实施对象、项目实施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实施对象:烟叶产业奖补:我县各乡镇种植烟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确定,以烟叶办比对、扶贫办核定的为准)。新建湘密烤房:在6个种烟乡镇未有烤房的新区实施,县烟办统筹规划。

(二)实施范围:烟叶产业奖补在我县8个产烟乡镇(高桥镇、安山乡、清江桥乡、马头桥镇、回龙寺镇、丰田乡、巡田乡、一渡水镇)实行。新建湘密烤房在高桥镇、安山乡、马头桥镇、丰田乡、巡田乡、一渡水镇6个乡镇的16个贫困村实施,共174座,其中巡田乡花田村10座、柳山新村10座、龙宫村10座、腊元村10座、桐古村5座;马头桥镇红星村20座、红旗村10座,新塘村10座;安山乡车头村10座、花桥村10座;一渡水镇金塘村20座、莲花村10座、西村坊村10座;高桥镇东湾村10座、甘家村9座;丰田乡天星村10座。

(三)补贴条件(仅限烟叶产业奖补):①贫困户必须与烟草部门签订2020年烟叶种植合同;②贫困户必须在2020年实际种植了烟叶;③必须在烟站收购表上有交烟担子的记录;④补贴必须在村务公示栏扶贫资金栏公示,群众没有异议;⑤必须经村、驻村扶贫工作队、乡镇和县验收合格。

(四)补贴标准(仅限烟叶产业奖补):对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种植烤烟每亩补助500元,每人限补助1.5亩,未达1.5亩的按实际计算,即每人每年最高补助上限为1.5亩750元。

(五)补贴方式(仅限烟叶产业奖补):补贴由种植户所在村集中申报办理,经村、乡镇、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落实奖补资金。

、申报验收办法

  (一)烟叶产业扶贫到户项目申报验收奖补工作按如下程序操作:

1.各村委要及时告知贫困种植户5月中旬提出申请,由村支“两委”人员、烟草技术辅导员、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5月底实地核查后,填写《新宁县    乡(镇)

      烟叶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申报验收表》,相关核查验收人员按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

2.乡镇人民政府5月底根椐各村申报况组织乡镇扶贫办、烤烟专干、乡镇财政所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村务公示栏公示并拍照存档,公示7天无异议经贫困户户主签字认可。6月上旬各村按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报乡镇,乡镇按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将《新宁县    乡(镇)

    烟叶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申报验收表》新宁县    乡(镇)    烟叶产业扶贫奖补项目打卡发放汇总表》、《新宁县    乡(镇)    乡(镇)烟叶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和公示影像资料送县烟叶办。

3.烟叶办根据各乡镇报送情况组织抽查复核,抽查完成后由县烟叶办办理拨款报帐手续,通过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两卡两折”发放平台发放到贫困户扶贫补贴卡

4.产业项目验收实行终身负责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二)新建湘密烤房项目申报验收工作按如下程序操作

1.各工程队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完成后,村委会组织进行初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扶贫办、乡镇烟办、乡镇财政所、驻村帮扶工作组进行乡级验收;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汇总,再向县烟办提出县级验收申请。

2.县烟办组织进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人员应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场验收,并拍照存档,验收合格的,由参与验收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合格的一律不予验收,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3.工程项目验收实行终身负责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基础及其它隐蔽工程必须及时签证,并提供影像资料。  

(三)村、乡镇申报验收必须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对申报不及时,申报验收虚假的,按相关规定由县烟叶办进行打分评定对相关乡镇政府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对村委会的约束机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对在申报验收中工作扎实、认真负责的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五、新建湘密烤房项目监管及评审要求

(一)项目村根据财政评审中心新宁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类中介机构库中抽选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预算评审结论,作为招标控制价,政府采购或符合招投标规定的按照招投标规定模式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做到项目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强化监管措施,全程跟踪施工工序,确保工程质量。

(三)工程完工后要在醒目处贴上永久性瓷砖标识牌,注明年度项目名称资金额度及来源(其中统筹整合资金)完工日期、建设单位、管护单位、施工单位(个人工程量等内容。

(四)项目实行预结算评审,具体程序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新宁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5〕25号)、《新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细则》(新政办发〔2015〕27号)《新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扶贫项目只做结算评审的通知》(新扶发〔2017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5号)执行。

、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主体单位为:新宁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乡镇责任主体单位为: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直接责任主体为:项目村村委会。

七、资金调整处理

县财政局(统筹办)根据新宁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收回调减资金。

、资金支付

(一)产业奖补资金。烟叶办根据各乡镇上报核实后的数据,制定奖补花名册及统计表,相关人员签字后,在湖南乡镇补贴平台补贴系统录入数据,补贴系统录入产业奖补资金额度时必须依据乡镇扶贫办把关审核后签字认可每人累计奖补在3000元之内的数额进行发放。县烟叶办录入数据后将补贴发放通知送乡财政所,同时将补贴资金划拨到银行代发户,由财政凭发放补贴通知向代发银行发送发放指令,由代发银行将资金划入贫困户“两卡两折”(扶贫补贴卡

(二)新建湘密烤房项目资金。项目村到项目主管部门报账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需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施工合同;

2.工程竣工验收单(需工程承包人本人签字确认);

3.造价员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4.财政预结算评审结论;

5.资金拨付申请单;

6.合法会计原始凭证(含村级扶贫资金台账复印件);

7.工程承包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8.项目施工前和竣工后同一位置的图片资料等;

9.政府采购或招投标资料;

10.统筹整合资金计划在村级公示栏的公示照片。

资金监管

(一)县烟叶办加强资金专项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专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实行专账封闭运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二)严格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县烟叶办、乡镇、村要按照湘扶办联20181号和《湖南省财政扶贫工作的“问与答”(第一期)的通知》、《新宁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脱贫指发20183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抽查验收的依据。

湘密烤房建设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扣除材料增值税,对5万元以上扶贫项目工程按工程结算价自结算之日起按照省财政厅湘财预2017〕77号和新扶发〔2018〕18号文件要求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账务处理列“其他应付款”,期限为一年,不计息,保质期到期后,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退付

县烟叶办、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委会必须认真如实登记好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台账。

(五)统筹资金使用主动接受县财政局监管、县审计局的监督。

十、绩效评价

烟叶产业奖补,提升了贫困烟农种烟积极性。贫困烟农通过烟叶产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烟叶亩产值4000元以上,达到脱贫摘帽的目的。新建湘密烤房,为确保烤烟产业长期稳定提供设备基础,减轻贫困烟农劳动强度,减少成本投入,提高经济效益,确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工作经费

    烟叶办及乡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等所必需的工作经费,由县政府办组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统筹办按实际工作量综合考虑,对主管部门提出的经费意见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烟站、技术片区要将烟叶种植生产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精准贫困人口种植烟叶脱贫致富。县烟叶办要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的督促,搞好项目验收报账和资金支付工作。

(二)乡镇分管扶贫和烟叶生产的领导、专干要认真扎实组织村支两委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严禁挂靠、冒充贫困户种植烟叶领取奖补资金各乡镇要对贫困村湘密烤房建设进行认真组织,精心落实,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  

(三)烟叶组织相关部门按要求验收审定后进行补贴,确保资金安全。

(四)烟叶、县烟草局、县合作联社要加强对贫困户种植烟叶的技术指导、培训、田间管理、采等方面工作。  

(五)核准贫困人口种植面积必须精确,对挂靠、冒充贫困户种植烟叶领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分,并收回补贴资金。项目村要切实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督促承建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依规施工,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为保障竣工验收后的湘密烤房建设项目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长期有效发挥作用,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其后续管理、维护、安全监管等工作责任主体单位为所在村委会

(六)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出现该项资金违规发放的,对国家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干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十三、原新扶发202022号、23实施方案已进行调整,项目实施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2020年新宁县    乡(镇)    烟叶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奖补验收表》

   2.2020年新宁县    乡(镇)烟叶产业扶贫奖补项目打卡发放汇总表》

          3.2020年新宁县    乡(镇)烟叶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乡镇汇总表

4.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贫困村烤房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5.绩效目标申报表

6.财政资金项目竣工结算形成资产移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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