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发展林业产业奖补项目调整方案》的通知

2020-09-11 00:00:00 来源:网站首页-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扶发〔2020〕63号

新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发展林业产业奖补项目

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发展林业产业奖补项目调整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910  

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发展林业产业奖补项目调整方案

为确保我县2020年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效,做大做强我县林业产业,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07号)、《中共新宁县委 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新发〔20163号)、《新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产业项目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扶发〔201949号)《新宁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新扶发〔2020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林业产业奖补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发展林业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新扶发〔202033号)进行调整,特制定如下调整方案。

一、扶持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贫困户主体、企业协会带动、因地制宜、以奖代补”的总体管理要求,充分利用我县的天然优势,对贫困户发展林业产业进行奖补扶持,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二、扶持资金

林业产业项目奖补资金为800万元,支持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林业产业,脱贫致富。

三、扶持对象、项目类型及补贴标准

1.扶持对象

我县各乡镇发展林业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确定由各乡镇比对,以县扶贫办核定的名单为准。

2.项目类型

从事个人造林、楠竹低改、珍稀苗木以及油茶四种林业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补贴标准

1)造林产业每亩奖补500元;

2)楠竹低改产业每亩奖补700元;

3)珍稀苗木产业按苗木高度进行奖补:栽植苗木高度在0.6米以下的,补助1000/亩;栽植苗木高度在0.6米(含)-1.2米的,补助2000/亩;栽植苗木高度在1.2米(含)以上的,补助3000/亩。

4)油茶产业每亩奖补1500元。

四、扶持运转模式

1.栽植规模

所有林业产业种植规模必须达到集中连片小班面积1亩及以上才能享受扶持补助。

2.技术要求

1)造林产业

树种选择主要为杉、松、竹、柏及混交林等,栽植密度100株(楠竹30株)/亩及以上,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造林前三年每年刀抚、锄抚各一次,确保造林成林。

2)楠竹低改产业

按照《湖南省毛竹林丰产示范基地建设技术规定》,楠竹低改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林地清理:全面清除竹林内杂草灌木。

②深翻垦复:坡度在20度以下,结合林地清理对竹林实行全垦。坡度20度以上的竹林,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垦复,带宽3-5米,间距5-10米。

③开竹节沟:在竹林地内适当开挖竹节沟拦水蓄水。

④合理保留一定的支撑木:每亩可以保留5-15株的乔木树。

⑤施肥:根据立地条件情况合理施肥,每亩可施毛竹专用肥或复合肥适量。

⑥合理采伐:根据竹林经营条件可适当进行合理采伐,砍密留疏、砍老留幼,伐除病、残竹,促进出笋率,增加立竹度。

3)珍稀苗木产业

根据《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实施珍稀苗木产业的主要珍稀树种:黄檀、红椎、赤皮青冈、樟树、青冈栎、楠木、皂荚、毛红椿、桂花、榉木、南方红豆杉、香榧、银杏等。新发展珍稀苗木种植基地应遵循适地适树、集中连片的原则,每亩初植密度不得低于167株,当年造林成活率90%以上,造林前三年每年刀抚、锄抚各一次,确保造林成林。

4)油茶产业

①选址及品种选择。一般选择海拔600m以下的山地,坡度30°以下的酸性土壤。建议采用混系造林,每片林分可以配置花期、成熟期基本一致的油茶优良品系3个左右。

②林地清理。清除用于油茶栽植地段的灌丛、杂草。

③整地。可选择全垦、水平阶梯、带状、穴状整地。

④挖穴。株行距一般为2.53m×33m定点挖穴,穴的规格为60cm×50cm×50cm,栽植密度每亩不少于80株。

⑤施基肥。挖穴后在造林前1个月自行施足基肥。

⑥栽植。要求用合格苗造林,栽植时间一般在11月下旬至翌年3月上旬,当年造林成活率90%以上。

⑦管护措施。造林前三年每年刀抚、锄抚各一次,确保造林成林。

3.扶持补贴方式

补贴由种植户所在村集中申报办理,经村、乡镇、县主管部门验收审核确定后,落实奖补资金。

五、验收办法

林业产业奖补项目实行当年造林当年验收的制度,按照《关于做好贫困户产业奖补工作补充规定》(新办通字〔201746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宁县林业局关于规范林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验收核实工作的意见》(新林发〔201713号)及《新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产业项目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扶发〔201949号)的要求,产业项目验收实行村级核实、乡级验收和县级复核三级验收制:村支两委、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人口、林业产业栽植地点、树种等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乡镇要对现场验收小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林业局要对所抽中小班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乡、村实行分级负责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验收操作程序如下:

1.完成林业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先提出申请,由村支“两委”人员、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身份、人口、林业产业栽植地点、树种、面积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确认,不得虚假申报,待核实完成后,填写《新宁县***乡(镇)******年林业***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奖补资金发放表》,收集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由所在村存档备查),现场核实人员与相关责任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

2.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申报的情况首先安排乡镇扶贫办进行平台数据核对,进行第一次预核发,再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乡镇扶贫办、乡镇财政所到实地,根据村、组陪同人员及贫困户户主指定的栽植地点、范围按小班进行乡级验收,勾绘小班位置图,同时拍摄小班现状照片(乡镇存档),核实小班面积、项目类型、树种及规格、苗木成活率等数据指标,所有参与现场验收的人员与相关责任人按要求签字、盖章;验收合格后,按乡分村将《新宁县***乡(镇)******年林业***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奖补资金发放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并附验收小班万分之一地形位置图上报县林业局。

3.县林业局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乡进行县级复核,按照乡(镇)验收合格小班达10个以上的村抽查复核小班数或面积比例不低于20%、且全乡(镇)总小班数或面积抽查复核比例不低于20%的规则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小班进行复核,1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复核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的乡(镇)村验收资料及认定后的《新宁县***乡(镇)******年林业***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奖补资金发放表》返回乡镇,经乡(镇)扶贫办审核后由乡(镇)将符合发放条件的贫困户拟发放资金数据信息在村级公示栏、村民活动主要场所进行公示并拍照存档,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贫困户户主签字确认,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由乡(镇)汇总后,将《新宁县***乡(镇)******年林业***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奖补资金发放表》和乡(镇)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上报县林业局。

4.村、乡(镇)申报验收必须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对申报不及时、申报验收虚假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林业局进行打分评定,对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对村委会的约束机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对在申报验收中工作扎实、认真负责的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验收及资料报送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要求,2020年实行夏季验收,村级、乡级验收时间为当年的525日至615日,各乡(镇)最后一次报送资料截止时间为625日(2020年楠竹低改项目另行安排在930日至1020日验收, 各乡(镇)最后一次报送资料截止时间为1025日)。

七、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主体单位为:新宁县林业局;乡镇责任主体单位为: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直接责任主体为:所属村委会。

八、资金来源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九、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统筹办)根据《新宁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新扶发〔202055号)下达资金指标,县林业局根据资金指标填制县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资金拨付申请单,经县扶贫办、县统筹办、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同意后将统筹整合资金拨付到县林业局财政扶贫资金专账。

十、资金发放

县林业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经核实并公示确认后的验收合格小班数据,造具奖补花名册及统计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在湖南乡(镇)补贴平台补贴系统录入数据。补贴系统录入产业奖补资金额度时必须依据乡(镇)扶贫办审核把关并签字盖章认可后,按人平累计产业奖补资金多年多项在3000元之内的贫困户资金数额进行一次性发放到位,奖补资金发放后,林业局不再组织抚育管护验收工作,后续管护验收等工作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贫困户应合理利用奖补资金积极施以造林后二年的抚育管护措施,确保造林成林。县林业局录入数据后将补贴发放通知单送乡财局,同时将补贴资金划拨到银行代发户,由乡财局凭发放补贴通知向代发银行发送发放指令,由代发银行将资金划入贫困户扶贫补贴卡。

十一、资金监管

(一)县林业局加强资金专项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专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实行专账封闭运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二)严格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县林业局、乡镇、村要按照湘扶办联﹝20181号和《湖南省财政扶贫工作的“问与答”(第一期)的通知》、《新宁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脱贫指发﹝20183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抽查验收的依据。

(三)各村委会、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必须认真如实记好本级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台账。

(四)统筹资金使用主动接受县财政局监管、县审计局的监督。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经济绩效目标。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增加林农效益,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预计带动1036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造经济价值总量超过860万元,产生纯收益超过360万元,达到人均增收770元。

(二)社会绩效目标。可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林业生产经营性支出,增加劳动收入,提高林业生产经营效率,预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67人节支增收,提高社会生产效率。

(三)生态绩效目标。成林后可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育土壤,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十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业务部门及帮扶后盾单位要将林业产业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认真组织乡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林业技术指导,积极发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入奖补范围脱贫致富。

(二)乡镇分管扶贫和林业工作的领导要组织村支两委认真扎实开展林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村支两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奖补情况要实地认真核实,严禁虚报、挂靠、冒充贫困户列入林业产业奖补范围领取扶贫资金。村支“两委”人员、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人口、林业产业栽植地点、树种、面积等情况必须精准,不得盲目虚报,对挂靠、冒充贫困户领取补贴的,一经查实,责令原渠道收回补贴资金,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三)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乡镇验收小班面积、成活率的准确性进行抽查复核,按要求复核审定后进行补贴,完成资金打卡等方面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四)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出现该项目资金违规发放的,对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干部以及相关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十四、工作经费

县级主管部门及乡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等工作经费,由县人民政府办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统筹办按实际工作量综合考虑,对主管局提出的工作经费意见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十五、原《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发展林业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新扶发〔202033号)实施方案已进行调整,项目实施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新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贫困人口林业产业项目奖补实施计划调整表

2.新宁县    乡(镇)         年度林业     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奖补资金发放表

3.新宁县     乡(镇)     年度林业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4.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林业产业奖补调整方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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