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河道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以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新宁县新寨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大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玉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龙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崀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鲤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长塘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赤竹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大水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三渡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罗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斜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大庙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横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水庙塘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冻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黄泥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双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新宁县紫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见附件。
二、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工程安全的建设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三、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新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日
附件:《新宁县19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