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同意: 免去肖银成同志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涵喆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县旅游局党组书记、成员和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崀山 地质公园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周光乔同志任县旅游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市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职务; 赵建国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崀山风景名胜管理处(崀山地质公园管理处)党委委员职务; 李昌典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徐善扬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李永虎同志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正科); 邓大国同志为县教育局金石镇中心学校副科级干部; 免去汤大龙同志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礼军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正科),免去其县委政策研究室正科级研究员、副主任职务; 谢海清同志任县物价局党组成员; 周忠华同志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 李春红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杨建国同志任县工业经济局主任科员; 李焕海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谢兴亮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业钧、胡招勋、张小明同志任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正科级干部; 邓大则同志为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科级干部; 李昌勇同志为县煤炭局正科级干部; 汪中杰同志为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中共新宁县委 200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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