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发[2013]3号
新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许名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许名华同志任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免去王瑞虎同志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尹大缓同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韬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友盛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排第一,正科); 免去冷立群同志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姚作红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免去其县畜牧水产局局长职务; 匡新辉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王小刚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免去其县煤炭局局长职务; 免去田北中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李志宏同志任县煤炭局局长,免去其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光乔同志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 免去赵建国同志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翟海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陈意良同志任县市场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肖跃华同志县市场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潘志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 陈国栋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松芝同志县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职务; 杨志伟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吕敬友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翟远斌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立群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刘礼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李湘平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正科); 江新林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 江世海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主任; 夏昌荣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