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发〔2013〕5号
新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蒋亘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蒋亘光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排名党总支副书记后,正科级),免去其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刘耀华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 钟选江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西荣同志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伍小勇同志任县金石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邓华明同志县金石中学校长职务; 肖乾勇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小勇同志任崀山风景名胜区(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崀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法规科科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继旺同志任崀山风景名胜区(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崀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李恩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崀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高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曹小林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二0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