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发〔2014〕2号 新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肖跃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肖跃华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刘志文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 黄非非同志任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主任(试用期一年)、县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庆武同志县轻工集体工业联社主任、县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艳同志任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贻科同志任湖南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凤玲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伍玉训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旅游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刘龙玉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周晔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正科),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兰茜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徐鸿海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阳清平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免去其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王景球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春嵘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海清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李恩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崀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蒋中平、张立峰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 罗庆雄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海舟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 唐吉成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曹基宏同志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县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免去邓洪元同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县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大队长职务; 王云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永祥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大队长职务; 李新安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蒋连斌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蒋廉福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 李崇荣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免去李朝斌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阳金锋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周志红同志任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安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小龙同志任县公安局丰田派出所所长; 龙毓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安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丰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宁同志任县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水庙派出所所长职务; 江依清同志任县公安局一渡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前海同志任县公安局崀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一渡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海清同志任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所长; 姜志彬同志任县公安局黄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建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水庙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黄金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爱国同志任县公安局麻林派出所所长; 免去唐斌同志县公安局麻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邓国斌同志任县公安局飞仙桥派出所所长; 免去佘勇琦同志县公安局飞仙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锦同志任县公安局马头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戴高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马头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建军同志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所长职务; 漆临春同志任县公安局黄龙派出所所长; 免去周晓兵同志县公安局黄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劲松同志任县公安局巡田派出所所长; 杨友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清江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巡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小海同志县公安局清江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德军同志任县公安局靖位派出所所长; 免去简思标同志县公安局靖位派出所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