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发〔2014〕3号 新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晓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刘晓龙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邓松林同志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世盛同志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征文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肖拥政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湘海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崀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龙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水庙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正凌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金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仕飞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黄龙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智伟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一渡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春林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申爱民同志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