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决稳住企业的正常生产,根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发[2020]3号)和《稳企稳岗就业十条措施》(湘人社规[2020]2号)文件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的要求,对不裁员或者小裁员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等稳就业措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对2019年第二批申请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和计划发放的援企稳岗补贴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1日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3680139 县财政局:0739- 3602112 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0739-3181291
附件:新邵县2019年度企业稳岗补贴总汇表(第二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