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厘清部门权力范围,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在2018年权力清单及2019年三定方案和2020年动态调整的基础上,结合新邵实际,县审改办依法对县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2020年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的主要依据 1、根据2018年我县权力清单及2019三定方案和2020年动态调整的情况,全面查缺、补漏、纠错。 2、立足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调整权力清单。 3、落实上级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做好取消与承接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工作。 二、2020年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基本情况 行政权力3276项,其中行政许可305项、行政处罚1826项、行政强制119项、行政征收120项、行政给付63项、行政确认141项、行政奖励73项、行政检查264项、行政裁决11项、其他行政权力354项。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机关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向县审改办提出申请,由县审改办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2020年权力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新邵县政府行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版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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