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置房分配对象选房顺序公示(第一轮第四批第一时间段)

2019-12-22 00:00:00 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作者:信息来源:光明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光明区有关安置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光明街道办本批次安置房分配对象按签约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共分四个时间段:签约时间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2017年6月30日)的为第一时间段;签约时间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为第二时间段;签约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为第三时间段;签约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为第四时间段。本次公示的选房顺序为第一时间段选房顺序,第二、三、四时间段选房顺序另行公示。

  第一时间段的安置房分配对象为光明高新园区光明片区民居拆迁项目、广深港客运专线项目(光明办段)、广深港客运专线光明站110KV观塘线线路改迁工程、光侨路(公明玉律—光明碧眼)、光侨北路市政工程、华夏路整体改造工程、观光路(光明办段)整体改造工程、光明新城整体拆迁统建上楼启动区项目、轨道三期工程地铁6号线项目(光明新区段)的相关被搬迁人,不包括已在光明新村或明安花园分配过首套安置房的被搬迁人(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一时间段的分配对象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点:光明街道办事处环卫市政综合大楼401室

  咨询电话:(0755)27122504

  咨询时间:2019年12月22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别提示:分房工作人员将于选房前按照《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置房问卷调查表》中所填写的申报人(或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或紧急联系电话号码),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选房时间。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置房分配对象选房顺序公示表(第一轮第四批第一时间段)

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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