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卫光生命科学园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2020-03-03 00:00:00 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作者:信息来源:光明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卫光生命科学园”(一期)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卫光生物医药产业园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罗仔路西侧,宗地号为A525-0076,用地面积为66720.16平方米。2017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GM-2017-0027号)。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对分期范围及建筑形态进行调整:原一期建设范围内尚未建设的1#、2#、3#楼重新设计为1#高层厂房(建筑高度58.3米调整为99.4米)及2#门卫房,10#建筑范围调整、建筑高度由36.3米调整为4.8米,上述建筑调整至现二期建设范围;9栋建筑轮廓调整,高度由调整7.3米调整为11.65米,原12#建筑轮廓调整,建筑高度由48.3米调整为75.9米,楼栋编号改为3#;取消原设计的11、12、13、14、15、16、17#楼;

  (二)增加公共空间范围,绿化范围进行调整;

  (三)车行出入口位置进行调整;

  (四)根据《深圳市地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GM201610190号),项目名称由“卫光生物医药产业园”变更为“卫光生命科学园”;

  (五)因分期范围及建筑形态调整,对一、二期的规定建筑面积、核增核减建筑面积、车位数量进行调整:

  1.一期厂房建筑面积由44840.21平方米(含核减8371.36平方米)调整为24765.7平方米(含核减7349.62平方米);办公、研发等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由22657.86平方米(含核减426.6平方米)调整为15829.49平方米;地下公用停车库调整至二期;地下公用设备用房面积由2037.43平方米调整为2210.43平方米;其他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2.二期厂房建筑面积由80621.01平方米(含核减1963.96平方米)调整为108674.3平方米(含核减9430.38平方米);办公、研发等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由10520.90平方米调整为17530.51平方米;增加架空公共空间建筑面积1568.84平方米;地下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16783.94平方米调整为34632.99平方米;地下公用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153.82平方米调整为2464.90平方米;

  3.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484个调整为951个;

  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相关规定。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10.3.4-2020.3.17)。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鉴于《总平面图》图幅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我局网站),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2.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罗仔路西侧项目现场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23466067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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