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0-11-02 00:00:00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作者:龙岗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6号)的要求,为广泛了解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区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组织开展2020年对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校级领导、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社会人士5类群体。热诚欢迎广大社会人士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时间为11月2日-11月13日,具体操作如下:

  1.扫描下方二维码,请阅读温馨提示,并勾选“我已阅读”,然后点击进入填写问卷。

开展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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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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