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一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2020-01-10 08:00:00 来源:罗湖政府在线 作者: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202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2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一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项目名称 

计划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罗湖 

东湖街道 

罗湖区东湖街道布心花园一、二、四区城市更新单元 

东湖街道办事处 

168392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拟拆除重建范围提供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面积须不少于 42335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18487平方米。 

2 

罗湖 

莲塘街道 

罗湖区莲塘街道鹏莲花园城市更新单元 

莲塘街道办事处 

26353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拟拆除重建范围提供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面积须不少于7906平方米其中移交给政府的独立用地不3000 平方米。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需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20110日至2020119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该计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通过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201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其中,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反馈地址: 

  1.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6楼 

  2.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路92号东湖社区服务楼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国威路坳下D小区松源大厦 

  3. 项目所在现场:罗湖区布心花园一、二、四区 

            罗湖区鹏莲花园 

  4. 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82139758 

  特此公示 

    附件1:罗湖区莲塘街道鹏莲花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

    附件2:罗湖区东湖街道布心花园一、二、四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110 

附件下载:

附件1:罗湖区莲塘街道鹏莲花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jpg

附件2:罗湖区东湖街道布心花园一、二、四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jpg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