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资助项目备案的通知

2020-03-26 08:00:00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加大招商宣传推介力度,吸引国内外优质项目落户我区,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开展经事先备案通过的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50%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现对相关企业、机构以及园区单位举行的招商推介活动进行备案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 备案对象:注册地在深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商协会以及园区单位。

  二、 备案时效:备案项目适用于2020年1月1日-12月31开展的项目,备案时间2020327日-427

  三、备案条件:申请备案的招商推介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举办的活动为推介南山区重点区域、重点园区、产业等有明确主题的招商推介活动,活动形式为专场推介会、签约大会或在展会、论坛、峰会等活动中开展的有明确主题的招商推介活动线上线下均可

  2、参与对象以省外和境外企业代表为主。

  3、境外活动参会人员30人以上(含30人),境内活动参会人员50人以上(含50人)。

  4、活动以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为主办单位或支持指导单位。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填写《南山区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资助备案申请表》和活动计划表电子版发送到jcjtczx@szns.gov.cn,咨询电话:26542573。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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