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历史沿革

2019-10-30 22:32:3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坪山域内建制迭经变更。

  1949年10月至1958年10月,属惠阳县。

  1958年10月,成立坪山人民公社,11月,划归宝安县管辖。

  1979年1月,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坪山属之。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建制,属宝安县。

  1983年7月,撤销公社建制,改称宝安县坪山区。

  1986年10月,撤坪山区公所,设坪山镇、坑梓镇。

  1993年1月,撤销宝安县,成立宝安、龙岗区,坪山镇、坑梓镇属龙岗区。

  1994年成立龙岗大工业区筹建领导小组。

  1997年设立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01年3月9日,撤销龙岗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设立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领导小组;撤销龙岗大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设立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5日,成立中共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委员会,统一管理驻区机构和企业党的工作,隶属中共深圳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管理。

  2002年更名为深圳市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包括坪山镇和坑梓镇的39.57平方公里为管理范围线。

  2004年,深圳市撤销坪山镇、坑梓镇,设立坪山街道办事处和坑梓街道办事处。

  2009年6月30日,深圳市实施城市功能区体制改革,在大工业区及坪山、坑梓街道的基础上,建立坪山新区,将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加挂“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牌子。

  2016年9月,国务院国函(〔2016〕159号)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以坪山、坑梓两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从此,坪山正式成为隶属于深圳市的行政区。

  2016年10月11日,深圳市民政局深民函(〔2016〕1228号)批复同意坪山、坑梓2个街道办事处分设为坪山街道办事处、坑梓街道办事处、龙田街道办事处、石井街道办事处、马峦街道办事处和碧岭街道办事处6个办事处。

  2017年1月7日,深圳市坪山区正式挂牌成立。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