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180天未投入车辆)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0-01-16 00:00:00 来源: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 作者:杨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师市交通局客管办对路政管理系统进行清理,双河市恒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新兵五师660500000007)、双河市浩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许可证号:博652701000144)自获得道路运输许可之日起180日内未按承诺投入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拟予以注销,现依法公告。

公告期为10天,公告期内经营者可向师市交通局客管办提交所承诺投入道路运输车辆相关证件,办理《道路运输证》。公告期满仍未提交的,我单位会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五师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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