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证便民的部署,切实落实《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区司法局征求了区属相关部门意见,对由第三方开具、出具或颁发的,证明相对人能力、资格、经历或确认某种事实、关系的证明、证照及盖章类材料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保留证明事项9项,无取消证明事项,并编制完成了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双鸭山市宝山区司法局 2020年9月25日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证便民的部署,切实落实《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区司法局征求了区属相关部门意见,对由第三方开具、出具或颁发的,证明相对人能力、资格、经历或确认某种事实、关系的证明、证照及盖章类材料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保留证明事项9项,无取消证明事项,并编制完成了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双鸭山市宝山区司法局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