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2年黑龙江省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再次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自2012年2月起,历时10个月,清理工作圆满结束。 2012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省第六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及清理结果。 2012年12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2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正式颁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相关资料: 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表 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表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表 转变管理方式事项表 省级初审行政审批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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