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式 举报投诉受理窗口、咨询服务电话、信函等。 二、途径
现场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0469-4025956)、电子邮箱(399989456@qq.com)。 三、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二)投诉的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有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投诉时,应携带个人有效证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工资存折)、考勤表以及其他证明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证据。 (三)举报投诉需提供的材料 1.举报投诉人 ①姓名②身份证号码③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乡镇)④联系电话⑤涉及人数⑥现在住址(省市县区街道门牌号) ⑦用工所在地(县市区)⑧具体工作内容 2.被举报投诉人 ①责任单位名称(全称)②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③经营/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④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⑤相关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涉及多人应当并列)⑥工作详细地点(做工地方) 注:建设领域还需提供:①建设单位名称(业主或开发商) ②工程总承包单位(全称)③工程项目名称④工程施工地址 3.请求事项:请求为你办理的事项(多项可并列) 4.事实与经过: ①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完成情况) 注:建设领域:(包括完成工程量、工程结算及验收情况); ②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情况(书面或口头的主要内容); ③工资支付情况; ④侵权事实和原因; ⑤其它。 5.相关证据材料 ①投诉(举报)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工作证或工作牌或工资支付凭证或出入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工资结算凭据:合同或协议书或欠条、收取费用收据复印件; ④相关人员名单(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起止时间、下欠工资额、本人签字; ⑤所提供复印件每页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四、处理流程及时限说明:
1、受理: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