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护航冬季旅游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2020-12-24 08:00:00 来源:中国饶河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随着冬季旅游市场的不断升温,为全面做好冬季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按照黑市监发[2020]21号《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护航冬季旅游百日行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自2020年12月中旬开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启了“市场监管护航冬季旅游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以饶河县乌苏里江沿线景点、四排赫哲乡、西林子小南河村等为重点区域,以周边宾馆、饭店、土特产商店、俄货商店、加油站、加气站、旅行社等为重点监管场所,以保障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为底线,以助力饶河县冬季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手段,突出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检查

针对冬季旅游旺季自建冰雪游乐景点和季节性旅游业务增多的实际情况,以景点儿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对经营业户是否持证持照经营、证照是否公示上墙进行全面检查。依法严查旅游领域的黑景点、黑商贩。

二、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加大旅游市场价格整治力度,以土特产商店、俄货商店、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明码标价巡查力度。检查是否做到明码标价,有无虚高标价,结算时是否抬高价格。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倡导诚信经营,引导经营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线上线下同做到“码清价明”。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加大对重点监管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大对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

四、打击假冒伪劣旅游商品

加大对俄罗斯旅游商品店、土特产品店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蘑菇、木耳、蜂蜜等地产特色产品以及俄罗斯商品的质量监管,严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和无标识以及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

五、打击不正当竞争和违法广告

加强对互联网、广播、电视以及户外等媒介发布旅游广告监测监管工作力度,加大对旅游广告定向监测频次,对发现的虚假违法旅游广告立即停播,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依法加大对旅游市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餐饮、俄罗斯商品店、土特产店、旅行社等涉旅消费场所内强买强卖、胁迫消费、虚假广告、购物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计量器具监管

重点监督检查景点沿线加油站、加气站的计量器具,以及商场超市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等,确保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七、推进合同格式条款规范

重点检查旅游合同补充条款、行程单、店堂告示等内容,依法查处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旅游者合法权利的不合理、不规范合同格式条款。

截止到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检查涉旅主体57户次,备案旅游合同3份,对4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3户未按规亮照亮证的经营主体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冬季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为饶河县冬季旅游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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