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我县疫情增长势头,当前迫切任务是要最大限度发现潜在传染源,现就我县组织开展潜在传染者排查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县排查的潜在传染者主要是: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症状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到县医院(含线上,下同)、乡(镇)诊所和村卫生室诊疗发热、咳嗽的患者;到药店(含线上,下同)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其他有风险的潜在传染者。
二、鼓励潜在传染者主动向县卫健局申报,及时接受诊疗。凡主动申报者,由医院优先安排治疗;如隐瞒不报,导致他人感染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所有县医院(含线上,下同)、乡(镇)诊所和村卫生室对前来诊疗发热、咳嗽的患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要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县卫健局。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金融企业,下同)负责排查本单位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如发现潜在传染者,要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县卫健局。社区与所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交叉的,排査工作由后者负责。
五、鼓励广大群众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潜在传染者举报时要说明潜在传染者的姓名、住址、症状等情况,举报线索经诊断为确诊患者的(不含已登记的确诊患者),每人给予奖励5000元,并为其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举报电话:0469-2684268。
友谊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