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将至,为统筹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全县党员干部要有效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不在疫情期间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将公告如下 : 一、严禁党员干部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祭扫场所进行祭扫活动,以及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活动‘’ 二、严禁党员干部在林区、田野等野外易失火区域、烧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祭祀; 三、严禁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清明聚餐聚会等活动; 四、严禁党员干部默许、放任家属参与现场祭扫。 五、严禁值班值宿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等情况; 六、严禁各级党组织敷衍塞责,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疫情蔓延或发生不良社会反响,如有发现,一律通报曝光、从严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纪律规定,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倡导文明祭祀,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全县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举报电话:0469-5825000 举报信箱:380061222@qq.com 中共友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友谊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