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19-074号)

2019-12-11 08:00:00 来源:双辽市政府 作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双辽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4-721125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申请登记事项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1

夏刚

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双辽市辽北街东风村三屯

转让

宗地面积330.00
建筑面积84.00
住宅 原房屋权利人夏德友
宗地四至

胡权

         
李辉          
道路          
西 夏国民          
 

  公告单位:双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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