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19-12-11 08:00:00 来源:双辽市政府 作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双房权证1-012595 赵立明 王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双辽市郑家屯街吉运二期小区6号楼2单元3层301室 民事判决书(2019)吉0382执恢442号

  电话:0434-7665066

公告单位:双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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