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飞对坐落于双辽市辽南街从大家属小区1号楼2单元3层301室,原登记于宋振元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13230号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十八条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2月1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双辽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4-7211255、0434-7210084 双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