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辽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公告

2020-02-14 08:00:00 来源:双辽市政府 作者: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月13日,经省专家组确认,我市境内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月13日24时,我市共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7例(其中3例在长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郭某某,男,45岁,双辽市人,系1月30日吉林省通报的双辽市武汉输入确诊病例亲属,1月24日与该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1月30日被隔离医学观察。2月1日发病,2月13日由疑似病例转为确诊病例。住址为双辽市那木乡合力村。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近期正值复工返程高峰,人员流动性加大,广大群众应注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勿聚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深入,请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立即主动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接受统一的防治指导和服务,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若有市民知悉郭某某在双期间还有其他外出活动信息的,欢迎实名提供线索,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确诊病例郭某某的行程轨迹

  2月13日,经省专家组确认,双辽新增1例确诊病例郭某某,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郭某某,男,45岁,住址为双辽市那木乡合力村。

  为准确查找密切接触人员,现将郭某某有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月24日,上午10点多,郭某某去大娘迟某某家串门。同一时间,刘某夫妇到郭某某家中探望。中午,郭某某回家未外出。

  1月25日-27日,郭某某在家未外出。

  1月28日-1月31日,郭某某在家未外出。

  2月1日晚,李某某、胡某某、吴某某,甄某某到郭某某家中消毒,郭某某在家未外出。

  2月2日,郭某某和次女郭某到医院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之后两人回家未外出。

  2月3日—2月9日,郭某某在家未外出。

  2月10日,疾控中心人员在郭某某家中做咽拭子检查,郭某某一直未外出。

  2月11日,郭某某在家未外出。

  2月12日晚,郭某某被120急救车送往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其有过接触的市民,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症状的,请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前往我市指定的医疗机构(双辽市中心医院)规范就诊,就医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如市民发现郭某某还与其他人员有过亲密接触,请及时报告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434-7226124,一经核实,将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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