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湖北重点风险区返(来)双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2020-04-02 08:00:00 来源:双辽市政府 作者: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双防指发〔2020〕38号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围绕“五个毫不放松”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214号)精神,现对进一步加强武汉、湖北重点风险区返(来)双人员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健康证明和健康码管理

  武汉、湖北重点风险区返(来)双人员入双第一时间必须到社区(村屯)或用人单位登记,一律凭当地的健康证明或湖北健康码“绿码”入双,没有健康证明或“绿码”或“绿码”不能提供健康支撑的,一律劝返,拒返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费用由返(来)双人员自理。

  二、严格居家单独隔离条件

  对武汉、湖北重点风险区返(来)双人员实施居家单独隔离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独立居住场所、没有人员同住(同程返回的除外)、有公职人员担保,严格保证居家单独隔离人员零外出、与外界零接触。

  三、严格隔离观察

  对武汉、湖北重点风险区返(来)双人员需居家单独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主动接受属地管控、主动接受“进、中、出”三次核酸检测。经入住地乡镇(街道)核实,不具备居家单独隔离条件的,必须进行集中隔离。

  四、严格实施时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布之日前14天内武汉、湖北重点风险区返(来)双人员,适用本通告。没有实施居家单独隔离或集中隔离的、没有进行核酸检测的,要按照本通告实施居家单独隔离或集中隔离,核酸补检。

  五、健全监督机制

  凡武汉、湖北重点风险区返(来)双人员入双后隐瞒武汉、湖北重点风险区旅居史,未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或用人单位登记报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相关线索,对提供故意隐瞒人员情况线索经确认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34-7212066   0434-7212088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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