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辽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的要求,2020年3月1日双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双辽市辽南街张家村第二卫生所在新冠疫情非政府办医停诊期间跨行政区域行医的行为,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该单位警告、并处罚人民币4000千元,没收非法所得110元的行政处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双辽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2日
双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20年医疗机构举报案件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