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八)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2019-12-31 15:43:00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河湖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铁东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十八)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目标:压实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采取多种手段,解决秸秆禁露天焚烧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实现网格化管理。确定乡镇、村屯禁烧限烧责任人。加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 

  2、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步伐,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2018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2019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3、制定四平市铁东区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引导农户有计划科学有序焚烧。 

  4、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6日,共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4-3519908 

  附表:序号十八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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