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五)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2019-12-31 15:39:00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河湖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铁东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十五)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目标: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和两岸保护带建设工作,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河流水系(河道、湖库)生态防护林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排查,实现还林还草目标。 

  2、努力增强广大农户的科学环保意识,河道内禁止种植玉米。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 

  3、制定铁东区化肥、农药“负增长”专项行动方案。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6日,共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4-3519908 

  附表:序号十五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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