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贯彻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序号三十二任务: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目标:清理辖区内河道保护范围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 自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整改问题后,我区立即启动相关整改工作,2019年12月,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我区承担的铁西区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三十二)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验收组认为,铁西区组织开展河道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河岸保护带造林绿化工作,已完成了该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6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铁西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纪 联系电话:0434-3270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