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贯彻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序号四任务: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有些部门整改任务完成不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承担的第21项整改任务,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上,缺乏认真研究,只围绕河道问题写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措施缩水、偏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2019年12月底前,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自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整改问题后,我区立即启动相关整改工作,2019年12月,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我区承担的铁西区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四)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验收组认为,铁西区严格落《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体系,实现责任全覆盖。不定期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清理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已完成了该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6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铁西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纪 联系电话:0434-3270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