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贯彻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序号二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目标: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实事求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自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整改问题后,我区立即启动相关整改工作,2019年12月,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我区承担的铁西区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二)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验收组认为,铁西区各部门对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正视问题,已完成了该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6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铁西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纪 联系电话:0434-3270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