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扫黑办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9-05-24 16:42:00 来源:长岭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向纵深方向发展。这是一场人民的战争,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对有以下违法犯罪线索情形的,广大群众均可向扫黑除恶机关进行举报:

1、操纵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聚众滋事、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黑村恶”和宗族恶势力等违法行为。

2、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破坏一方治安。

3、欺压在校学生,扰乱教学和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团伙。

4、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摆队形”或以其他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获得经济利益。

5、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

6、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和破坏正常经营秩序。

7、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资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8、控制出租车、“跑线车”,漫天要价,打骂乘客。

9、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

10、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公民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438--7286655,7235663进行举报

2、网络举报:公民可通过县扫黑办专用邮箱进行举报,邮箱地址:clxshb2018@163.com

3、信件举报:公民可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进行举报,邮寄地址:县政府综合办公楼6214县扫黑办、长岭县公安局二楼扫黑办

4、现场举报:公民可到县政府综合楼6214县扫黑办、长岭县公安局二楼扫黑办进行举报

5、微信举报:公民可通过搜索手机号15143869427或搜索微信号clxshb2018进行举报


          长岭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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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岭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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