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

2020-01-16 08:00:00 来源: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1128日,《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自202011日起正式施行。 

  《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是吉林省首部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是吉林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治理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值班律师制度和受理申诉案件首次纳入吉林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充分保障了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为了宣传贯彻好《条例》实施,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于近日印制了“福字春联”等宣传用品500份,在司法局门口和办事大厅对来访群众进行了宣传发放。活动共发放《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手册100余份,“福字春联”500份,同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指导他们如何用法维权,进而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速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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