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公安一分局依法惩处多起妨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2020-02-14 08:00:00 来源: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广大市民大多能理解并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仍有极个别人却不顾大局、我行我素,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采取不配合的错误态度。近日,宁江公安一分局对一些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人员给予依法惩处。 

  一、宁江区信访局家属楼居民赵某(未戴口罩)骑摩托车强行冲闯疫情检查点被行政拘留。

  2月12日9时许,宁江区信访局家属楼居民赵某(未戴口罩)驾驶摩托车去朋友家串门,经过炼油厂家属区疫情检查点时被执勤人员拦截,告知其戴上口罩并出示通行证登记检查,赵某拒绝接受执勤人员登记检查,并驾驶摩托车强行冲闯疫情检查点,将警戒线冲断。接警后,伯都讷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违法行为人赵某带到派出所。经询问,赵某对其强行冲闯疫情检查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

  二、宁江区丽江尚都小区居民金某拒绝配合疫情检查点执勤人员登记检查,并辱骂执勤人员,被行政拘留。

  2月12日15时许,宁江区丽江尚都小区居民金某驾车回家,疫情检查点执勤人员请其出示通行证,金某拒绝配合执勤人员登记检查并辱骂执勤人员。接警后,团结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违法行为人金某带到派出所。经询问,金某对其拒不执行政府命令、拒绝配合疫情检查点执勤人员登记检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金某行政拘留9日,并处300元罚款。

  三、宁江区文赞胡同居民姜某拒绝配合疫情检查点执勤人员工作,被行政拘留。 

  2月12日中午,宁江区文赞胡同居民姜某(未戴口罩)外出,疫情检查点执勤人员让其带上口罩并登记检查,姜某拒绝配合执勤人员登记检查并将疫情检查登记本扔到地上。接警后,文化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违法行为人姜某带到派出所。经询问,姜某对拒不执行政府命令、拒绝配合疫情检查点执勤人员登记检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

  四、一男子扰乱疫情检查点工作秩序,被行政拘留。

  2月13日9时许,宁江区面粉厂家属楼某超市老板韩某父亲到一品江城小区送货,趁疫情检查点执勤人员为他人登记检查时溜进小区。出来时,被小区执勤人员拦截,并请其出示通行证,该名男子称其没有通行证,并打电话让其儿子韩某赶来。韩某赶到后,辱骂执勤人员,并坐在执勤椅子上不离开,经执勤人员多次劝告,韩某仍拒不离开检查点,韩某的行为严重扰乱疫情检查点工作秩序。接警后,临江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违法行为人韩某带到派出所,经询问,韩某对其扰乱疫情检查点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韩某行政拘留5日。

  五、一男子驾车载客进城并为本地车和外地车带路躲避疫情检查点登记检查,被行政拘留。

  2月13日,宁江公安一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松原高速路口驾车载客进城、为本地车和外地车带路躲避疫情检查点登记检查等违法行为,并从中获利。12时许,刑警大队民警在松原东高速路口将违法行为人孙某当场抓获。经询问,孙某交代其先后8次驾车载客入城以及为本地车和外地车带路进城躲避疫情登记检查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行政拘留9日,并处300元罚款。

  

 

 

 

警方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大家引起重视,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少外出、不聚会,出门戴口罩,减少感染风险。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指令,尊重、服从、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会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