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指公5号 ▏关于加强绥化市北林区居民小区管控的公告

2020-02-02 17:53:11 来源:欢迎访问北林区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加强绥化市北林区居民小区管控的公告
 
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阻断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 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法律法规要求,经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 挥部研究决定,对绥化市北林区居民小区实行有效管控。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每个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居民离开小区要测温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二、严格控制市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釆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 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

三、对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出入。对其密切接触者,按户实行封闭隔离,实际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

四、全市所有餐饮、洗浴、休闲娱乐场所一律关闭暂停营业, 禁止人员聚集。

五、对食杂店、超市、药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好室内消毒和人员测温、防护工作。

六、小区物业公司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责,加强对电梯轿厢、垃圾桶、小区出入口、楼栋门厅等小区公共区域的消毒,物业工作人员要全部戴口罩上岗。

七、广大居民要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八、市区所有共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机关干 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周边居民 响应党和政府号召,配合工作人员管理,做到少出门、不上街、 不串门、不聚集。

九、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要进行严厉打击。

十、解除管控时间另行公告。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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