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绥指公7号 ▏关于加强绥化市北林区农村乡镇管控的公告

2020-02-03 19:46:34 来源:欢迎访问北林区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蔓延,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北林区及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农村乡镇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乡镇所在地、自然屯和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自然屯和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非本屯和小区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必要的生活物资采购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试及登记,其他人员不得外出。
二、乡镇和村屯所有餐饮、洗浴、休闲娱乐场所及与村民生活无关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暂停营业,禁止人员聚集。
三、对食杂店、超市、药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好室内通风消毒和人员测温、防护工作。
四、对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区、自然屯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出入。对其密切接触者,按户实行封闭隔离,实际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所有居家隔离家庭均设立标识牌(不得自行拆除),杜绝人员出入。
五、全体村民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严禁非家庭共同居住人员聚餐聚会娱乐。婚丧嫁娶一律从简,不得操办酒席。
六、各村屯、小区物业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责,加强对垃圾桶(堆放点)、小区出入口、楼栋门厅等小区公共区域的消毒,监督服务人员要全部戴口罩上岗。
七、广大农村居民要注重家庭卫生,做好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八、乡村所有共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村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农民群众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支持配合管理,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
九、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要进行严厉打击。

十、解除管控时间另行公告。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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