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历史沿革

2019-10-16 21:09:4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北林区周朝以前为肃慎地,战国时期属貉地。汉时属秽地,后汉三国时期属扶余地。晋时为寇漫汗国的属地,后魏、北齐属豆莫娄地。隋时属靺鞨黑水部,唐代为黑水部北栅地。五代时为契丹国的属地,金时归属上京会宁府管辖,元时为斡赤斤分地,归属合兰府水达达等路,明时属奴儿干都司统辖的朵颜、卜颜、木兰河等卫。

  清初为索伦部,后属黑龙江将军年间属呼兰厅管辖。 1862年(清同治元年),在北团林子设绥化镇,为绥化建制之始。清光绪三十年(1905年)绥化理事通判厅升为绥化府,成多禄任第一任知府,隶属绥兰海兵备道。

  民国时期民国二年(1913年),绥化府改为绥化县。民国三年(1914年),隶属绥兰道。民国十七年(1929年)由黑龙江省直辖。民国二十二年(1934年)划归滨江省管辖。民国二十七年(1939年),隶属新增设之北安省。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民国三十四年(1946年),设置绥东县。民国三十五年(1947年),绥化、绥东2县归黑嫩省管辖。1947年绥化县由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改由绥化专区管辖。1982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绥化县,设立县级市绥化市,以原绥化县的行政区域为绥化市的行政区域,为绥化地区行政公署驻地。设市后,撤销绥化镇和城郊公社,分设6个街道办事处。1999年12月28日,撤销绥化地区和县级绥化市,设立地级市绥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北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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